新城鎮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核同步發布機制
為加強和規范政策文件解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增進公眾對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使用,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實行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核、同步發布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黨政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鄉鎮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在鎮黨政辦的統籌協調下各個業務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全面落實政策文件解讀工作。
第二條 各業務部門是政策解讀責任主體。本鄉鎮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鎮政策性文件由黨政辦負責起草組織解讀。
第三條 需進行解讀的政策文件包括:政府規章;政府或黨政辦公室制發的規范性文件;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黨政辦公室或各業務部門制發的涉及面廣、與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強的重要政策文件,其他需要進行解讀的文件。
第四條 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核、同步發布。解讀材料應當包括解讀形式、解讀渠道、解讀時間。
第五條 各業務部門制發政策文件,應當將解讀方案和政策文件經本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審簽后一并報送黨政辦。解讀方案與政策文件不同步報送,解讀方案材料不齊全、內容不完整的,予以退文。黨政辦公室負責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讀材料同步發布工作。
第六條 政策文件解讀內容主要包括政策出臺的政策背景、出臺目的、重要舉措、新舊政策差異、影響范圍、管理執行標準及注意事項、惠企利民舉措及享受條件等。
第七條 解讀渠道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新城發布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宣傳冊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是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讀的第一發布平臺。鎮負責人可以采用圖文漫畫、簡明問答、事例講解、短視頻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開展深入淺出的政策解讀。
第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