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第一條根據《中共大余縣委辦公室、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余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辦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縣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主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縣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業務主管部門關于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二)負責全縣道路(含出租車、城市公交車)和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汽車維修、運輸服務、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建立和完善公路運輸信息、服務體系。
(三)負責港航設施建設與維護管理,江河湖泊岸線布局與使用的行業監管。
(四)負責本縣區域內國防交通戰備工作;調控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的運輸。
(五)管理全縣交通建設市場,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指導縣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有關交通行業的價格和經濟政策;監督檢查交通行業價格執行情況。
(六)負責全縣農村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對各鄉鎮、林場、企業養護的公路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協助國家、省、市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組織實施本縣地方重點交通工程建設。
(七)承擔全縣公路、水路運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車船的技術標準管理,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加強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
(十)負責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國際、國內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全縣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十三)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